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4(8)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3 11:43:5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因权利人郭德祥保管不善,将庆房权证庆城县字第201304282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德祥2024年1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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