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商务局关于征选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决定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大数据中心承建,依托数字政府“甘快办”搭建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系统,集成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装家具换新等方面的资格校验、补贴申请、补贴审核、补贴兑付功能,推动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按照省市相关要求,面向全县征选补贴政策实施企业及商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原则和程序
(一)征选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规范性程序,公开征选有实力、信誉好、有经验且工作配合度高的企业参与。
(二)征选程序。参与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企业,由县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择优推荐,届时由省商务厅汇总入选企业和商户目录,并在官网进行公布。
(三)相关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参与活动企业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企业采取“能进能出”原则,对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企业,取消参加补贴活动资格。
二、征选企业资质及提供资料清单
(一)汽车置换更新销售企业
1.实施企业具备以下资质:
①依法注册登记并在我县从事汽车销售经营、开具甘肃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②具备良好的企业经营商业信誉,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失信惩戒期内。
③能够在经营场所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哄抬价格和变相涨价,不得强制捆绑和搭售。
④经营管理规范,近年来未发生涉及环保安全等重大事故。
2.实施企业需提供资料清单:
①有效期营业执照复印件,背面备注企业负责人、联系人姓名、电话。
②"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记录截图。
③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④诚信经营承诺书(经营场所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哄抬价格和变相涨价,不得强制捆绑和搭售,企业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等)。
(二)家电销售企业
1.实施企业具备以下资质:
①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②企业规模较大,覆盖面广,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
③企业经营稳健,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④具备上门收旧、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⑤参与线下核销的企业,需与线下支付平台对接专用设备事宜,以便系统识别销售的家电产品。
2.实施企业需提供资料清单:
①有效期营业执照复印件,背面备注企业负责人、联系人姓名、电话。
②"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记录截图。
③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④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⑤诚信经营承诺书(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企业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为消费者提供上门收旧、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等)。
(三)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
1.实施企业具备以下资质:
①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②经营稳健,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③与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销售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企业优先。
④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场地,能够将回收车辆交协议合作回收企业。
⑤与回收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对接完成售新车收旧车等相关业务,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企业销售发票开具地在我县。
2.实施企业需提供资料清单:
①有效期营业执照复印件,背面备注企业负责人、联系人姓名、电话。
②"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记录截图。
③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④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
⑤诚信经营承诺书(经营场所明示销售电动自行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哄抬价格和变相涨价,不得强制捆绑和搭售,企业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等)。
(四)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
1.实施企业具备以下资质:
①企业拥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②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直营回收网点或加盟、协议合作等网点。
③回收企业应建设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贮存场地。
④具备“反向开票”资格。
⑤对回收的废旧电动自行车,特别是车用电池要交付县生态环境和工信部门核准的回收拆解企业,确保进入正规拆解渠道。
2.实施企业需提供资料清单:
①有效期营业执照复印件,背面备注企业负责人、联系人姓名、电话。
②企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记录截图。
③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五)家装家具销售企业
1.实施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①在县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建材和家具家居销售的企业。
②具备独立结算系统的建材和家具家居专卖店,及在商业场所内非独立收银的销售门店。
③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家具销售企业还应具备免费上门收旧的能力。
④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⑤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无违法违规记录。
2.实施企业需提供资料清单:
①有效期营业执照复印件,背面备注企业负责人、联系人姓名、电话。
②"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记录截图。
③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④诚信经营承诺书(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企业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等)。
所有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除提交上述资料外,县商务局将按照庆阳市商务局《关于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庆市商函〔2024〕24号)要求,现场查看后出具相关证明,报市商务局备案。
三、报名时间和地址
符合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务必于2024年9月19日18点前到县商务局内贸流通股咨询报名。
报名地址:庆城县商务局二楼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3222535
公告期内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活动机会。
附件:
庆城县商务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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