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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4(4)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23 09:46:38 浏览次数: 【字体:

因权利人李振宏保管不善,将甘(2021)庆城县不动产权第0002010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振宏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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