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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公示 [2024]字第2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0 10:49:29 浏览次数: 【字体:

位于庆城县北区安定路3号2幢住宅6层1-0602室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石欢文因病于2023年死亡。其父石重选现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庆城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庆城县西大街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19119927008)提出异议,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期满后将依法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庆城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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