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庆城县一般湿地名录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相关规定,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拟将环江河、马莲河、黑河、柔远河四个流域涉及庆城镇、玄马镇、卅铺镇、马岭镇、高楼镇、驿马镇、太白梁乡7个乡镇湿地认定为庆城县一般湿地,现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我单位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回复,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
2024年1月 10日—2023年1月17 日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联系电话:0394-3222886
通讯地址:庆城县林业和草原局
邮政编码:745100
庆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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