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公示 [2023]字第17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7 16:03:1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位于庆城县步行街1号1幢住宅4层07室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杨晓因病于2023年死亡。其次子赵欢现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庆城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庆城县西大街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19119927008)提出异议,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期满后将依法予以登记。特此公示。 庆城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23年10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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