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6 17:23:3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张永峰坐落于庆城县北大街农副公司1幢5层3单元501室,产权证号:甘(2021)庆城县不动产权第0021921号遗失,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庆城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庆城县西大街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19119927008)提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期满后将按程序予以登记。 庆城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23年8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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