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城县桐川镇高庄村等3条通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 庆城县蔡家庙乡、桐川镇 | 甘肃庆州城乡一体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甘肃海纳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包括3条道路,全长29.703km。 1.庆城县桐川镇高庄村通自然村道路全长6.948km。 2.庆城县桐川镇张旗村通自然村道路全长12.505km。 3.庆城县蔡家庙乡徐新庄村通自然村道路全长10.006km。 项目总投资3117.05万元,环保投资266万元,占总投资的8.53%。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及作业面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大风天气停止施工作业,土方、物料密闭运输,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维修保养。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对道路进行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整洁降低起尘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区洒水抑尘,施工期间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在敏感点附近进行施工时,设置声屏障;同时在在施工场地设置禁鸣警示牌。通过加强公路交通管理,维持公路路面平整度。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拆除的建筑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庆城县图远建筑废旧垃圾环保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临近生活垃圾集中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加强施工管理,控制施工范围,填挖平衡,减少临时工程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和土地原有功能。 |
2 | 庆城县卅铺镇廿铺村等3条通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 庆城县卅铺镇、翟家河乡 | 甘肃庆州城乡一体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甘肃海纳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包括3条道路,全长22.55km。 1.庆城县卅铺镇廿铺村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路线全长8.841公里。 2.庆城县卅铺镇王桥村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路线全长7.441km。 3.庆城县翟家河乡共和村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路线全长6.268公里。 项目总投资2400.9286万元,环保投资280万元,占总投资的11.66%。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及作业面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大风天气停止施工作业,土方、物料密闭运输,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维修保养。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对道路进行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整洁降低起尘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营地仅用于桥梁施工现场施工器械、物料存放及施工现场看护,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区洒水抑尘,施工期间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在敏感点附近进行施工时,设置声屏障;同时在在施工场地设置禁鸣警示牌。通过加强公路交通管理,维持公路路面平整度。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拆除的建筑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庆城县图远建筑废旧垃圾环保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临近生活垃圾集中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加强施工管理,控制施工范围,填挖平衡,减少临时工程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和土地原有功能。 |
3 | 庆城县玄马镇柏塬村等3条通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 庆城县玄马镇、驿马镇 | 甘肃庆州城乡一体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甘肃海纳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包括3条道路,全长全长28.411km。 1.庆城县玄马镇柏塬村通自然村道路全长7.584公里。2.庆城县玄马镇桑塬村通自然村道路全长6.06公里。 3.庆城县驿马镇夏涝池村通自然村道路全长14.767公里。 项目总投资1939.5712万元,环保投资311万元,占总投资的16.03%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及作业面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大风天气停止施工作业,土方、物料密闭运输,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维修保养。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对道路进行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整洁降低起尘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区洒水抑尘,施工期间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在敏感点附近进行施工时,设置声屏障;同时在在施工场地设置禁鸣警示牌。通过加强公路交通管理,维持公路路面平整度。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临近生活垃圾集中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加强施工管理,控制施工范围,填挖平衡,减少临时工程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和土地原有功能。 |
公示期限: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3192020(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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