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庆城县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用人员公示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师〔2023〕4号)和《庆阳市教育局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庆阳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庆市教发〔2023〕70号)要求,经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选岗等程序,招聘工作已经结束,拟对李喜娣等62名人员进行聘用,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4日
监督单位及举报电话:
庆城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4—3222745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4—3222536
庆城县教育局 0934—3222175
附件:庆城县2023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用人员汇总表.xlsx
庆城县教育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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