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公示 [2023]字第5号 来源:庆城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23 16:29:1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位于庆城县北区金凤苑东坡1号1幢商用1-2层101室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陈兴旺2020年死亡。现陈双武、陈双文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庆城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庆城县西大街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19119927008)提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特此公示。庆城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23年3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分享到: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