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庆城县应急管理高危行业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公告
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2年第24号)决定废止《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应急管理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甘应急规财〔2021〕155号)、市应急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34号)决定废止《庆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庆阳市应急管理高危行业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市应急发〔2022〕61号),现按照省、市公告精神,决定废止庆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庆城县应急管理高危行业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应急发〔2022〕30号)
现予以公告。
庆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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