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市第55项(庆城县第26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初验报告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完成情况的初验报告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55项(县第26项)
反馈问题: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55项(庆城县第26项)指出:“庆阳新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在未获得环评审批文件的前提下,分别伪造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环评批复文件和排污许可证,骗取机动车拆解资质,采用落后的人工方式非法从事机动车拆解,拆解现场混乱不堪,厂区紧邻马莲河河道,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3日
责任单位:庆城县商务局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收到反馈问题清单后,我县立即组织商务、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行动,依法对庆阳新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未批先建、伪造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资质认定证书、非法从事机动车拆解、拆解现场混乱不堪等问题进行了全面彻查,暂扣了庆阳新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7300000014),下发了《停业整改通知》(庆商务发〔2021〕88号),责令企业停业整改。2021年12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将该案移交县公安局办理。2022年1月29日,县公安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庆公(治)行罚决字〔2022〕120号),以变造国家公文违法行为,对杨万发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壹仟元。
二是扎实推进问题整改。2022年3月1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根据该公司申请,经严格审核后,向该公司下发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6210006903689360001U)。同时,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要求,我县及时督促庆阳新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按程序办理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 700000014),确保企业规范从事报废机动车拆解活动。
三是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我县深刻汲取经验教训,认真总结、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省市行业部门要求,持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相关业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初验情况
2022年8月10日,我县抽调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建整改初验工作小组,对该公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联合验收。经全面排查验收,庆阳新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已停止了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依法补办了相关证件,并健全完善了相应的日常监管制度,问题整改全面完成。
整改结论:我局联合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联合验收,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城县整改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地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前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城县整改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电话:0934—3192088
联系地址:庆城县新华街13号
庆城县整改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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