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53项(县第2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53项(县第25项)
反馈问题:甘肃山水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超期跨省转移危险废物56.6吨,多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转移、接收时间逻辑混乱。
整改目标: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管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庆城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我县认真对照反馈问题清单,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坚持对症下药、科学整改,明确了整改目标,建立了责任清单,限定了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见效。
(一)调查核实问题。1.关于“未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超期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问题。经查,甘肃山水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9日跨省转移废铅酸电池时,因甘肃省固体废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系统维护,无法创建联单,在未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延期情况下进行了转移,于2021年12月14日完成了跨省转移联单创建,造成联单生成日期超出省生态环境厅批复的转移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日)。2.关于“多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转移、接收时间逻辑混乱”问题。经查,该公司将庆阳市部分汽车4S店收集废矿物油转移入厂后创建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造成危险废物转移的起运时间和到厂时间间隔较短,不符合实际。
(二)强化整改落实。组织甘肃山水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单位参加全国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培训班、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培训班,督促甘肃山水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整改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填写运行不规范等问题,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
(三)加强监督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合法合规运营。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城县整改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城县整改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电话:0934—3222762
联系地址:庆城县新华街13号
庆城县整改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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