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
庆人社监列告字〔2022〕01号
用人单位: 庆阳天和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1002096810170E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王兵团,身份证号码: 610424196707010813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吴正沛 ,身份证号码: 330326196807286139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凤城一品”项目,因你单位未拨付工程款的原因导致拖欠赵小燕等58名农民工59.2929万元 ,情节严重,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我局拟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三年。
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1.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本书面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2.我局作出列入决定前,你单位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可以不予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联系部门:庆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 址:庆城县西大街26号
联系人及电话:0934-3269816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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