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怀版
  • 无障碍
  • 政务微信

庆城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庆城县玄马镇玄马至何塬至九庄道路硬化工程(拟作出审批环评公示)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1-11-29 11:35: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庆城县玄马镇玄马至何塬至九庄道路硬化工程(报告表)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玄马镇玄马村

庆城县项目管理办公室

甘肃荣鑫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玄马镇。项目线路总长为6.947km,总投资660.0993万元,环保投资34.5万元,占总投资的5.23%。本项目公路的设计速度应为15km/h,其中主线为玄马至九庄自然村(组)道路长5.263Km,支线为主线通往何塬自然村(组)道路长 1.684Km;路面结构采用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6cm 厚 5%水泥稳定天然砂砾基层+10cm厚天然砂砾垫层,桥涵设计使用年限30年;抗震烈度为6度,抗震设防等级为7度。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机械废气、沥青烟气。

(1)扬尘:施工现场应进行洒水降尘,控制运输车辆车速,施工路段和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措施;同时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 

(2)机械废气: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加强施工机械、施工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

(3)沥青烟气:本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合站,铺设路面时通知附近居民在沥青摊铺作业时关闭门窗,施工人员佩戴口罩和手套进行防护。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道路沿线现有居民旱厕处置。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施工机械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敏感点附近进行施工时,采取声屏障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运输车辆噪声:在施工场地设置禁鸣警示牌,在距离敏感点较近的位置禁止鸣笛。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至庆城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乡镇生活垃圾暂存点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清运。

2.2运营期

2.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汽车尾气。

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车辆在良好的路况下行驶,减少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

2.2.2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以“预防为主”,从应急管理的角度,防止紧急污染事件或事故发生。

(1)及时清淤过水涵洞,保障排水通畅;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防止公路散失货物造成水体污染。

(2)危险品运输,应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要求运输车辆证照齐全,拥有危险品运输资质。车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车辆标志,在危险路段设置明显的警示反光标志,提醒过往车辆谨慎驾驶,在雪天和大雾等特殊天气,应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在涉水路段行驶。

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运行车辆产生的噪声。

通过加强公路交通管理,维持公路路面平整度,加强夜间行车管理,限制夜间行驶车辆的速度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污染。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31920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