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41项问题整改销号的报告
市整改办: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庆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庆办字〔2018〕24号)要求,我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及时完成了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41项问题的整改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41项问题:辖区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乡镇饮用水源未完全划定保护区,缺少专业管护力量;西峰区、华池县、环县、镇原县、宁县部分水源地水质净化设施未全面配套,存在饮水安全问题。
二、整改工作及完成情况
(一)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组织生态环境、水务和各乡镇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乡镇饮用水源地现状情况,实施水源地“划、立、治”工程,全县目前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11处,具备划分条件的乡镇水源地保护区实现了应划尽划。根据我县供水实际情况,对马岭东沟、马岭纸房沟、芡子沟水库3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区划进行调整,对驿熊供水工程3口水源井开展保护区划分,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编制完成了庆城县马岭东沟、马岭纸房沟、芡子沟水库、驿熊供水工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技术报告。目前马岭东沟、驿熊供水工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区划技术报告已由庆阳市人民政府审批,马岭纸房沟、芡子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技术报告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待省政府批复。
(二)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及时维护修补水源保护设施,落实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要求,完善了保护区边界标志,在马岭东沟一、二级保护区设立交通警示牌12面,界桩14个,界牌4个;补建围网462米,在纸房沟一、二级保护区设立交通警示牌8面,界桩12个,界牌4个;补建围网2622米,在南庄李小渠乡级水源地安装围网2410米,完善宣传和警示措施,加强饮用水水源标志和隔离设施的管理维护,明确保护的范围、拐点。
(三)建立水源保护长效机制。环境监察人员每月每季度对县、乡水源保护区例行检查,聘请专职水源地巡查员,签订巡查管护协议,建立巡查台账,发现放牧、乱倒垃圾、偷排污水等现象第一时间报告,及时消除各类污染隐患。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每季度对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在庆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成立了庆城县农村供水管理局,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和供水设施管护,不断充实水源管护人员力量,为每个行政村聘用专职水管员,对现有管护人员定期开展专业培训,不断提升管护人员工作素质。县水务局和卫健局在取水、制水、供水过程中加强管理和监督,定期开展出厂水、龙头水水质监测,确保水质达标,保障群众用水安全。
庆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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