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3项问题整改销号的报告
市整改办: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庆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庆办字〔2018〕24号)要求,我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及时完成了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3项问题的整改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3项问题:2017年上半年6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有1个不达标,在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靠后;马莲河、蒲河水污染负荷较重,宁县桥头和马头坡断面仍不能做到稳定达标;地下水质量6个国考监测点位中,3个属于较差级别。
二、整改工作及完成情况
1、切实落实河长制巡查制度。为实现河流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进一步加强巡河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县河长办制定印发了《庆城县河长巡河工作方案》(庆河办发〔2018〕3号),将沿线污染源、排污口、污水截流拉运等纳入巡河范围,同时全面建立河长制+警长制工作责任体系,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河1729次,对水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和打击。
2、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按照《庆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实施方案》,组织住建、生态环境、水务局等部门对排污口进行了集中整治,通过封堵并网整治排污口5个,通过截流拉运整治排污口11个,通过建设污水处理厂站整治整合排污口22个。同时,根据入河排污口实际情况,计划分批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目前庆城县污水处理厂、驿马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等4个单位正在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3、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先后在庆城、马岭、卅铺等乡镇建成小型污水处理站26座,在县污水厂建设了中控室、水质化验室和监控室,购置检验设备,14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安装在线监测设备,17个站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为了破解污水处理中端运行技术难题,通过“购买服务、技术外包”的方式,委托北京柏瑞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选派技术人员驻站开展服务。2020年5月以来,城乡污水处理站全部达标排放,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于2020年4月进水运行,2020年5月起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为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奠定了基础。
4、规范建设应急截污池。太白梁乡、高楼镇、庆城镇等乡镇对辖区污水量较小、不具备建站处理的排污口通过建设截污池、收集罐等方式,对污水统一收集拉运处理,在收集拉运过程中建立了工作台账,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坚决杜绝污水直排、漏排和溢流情况发生。
5、增设地表水县控监测断面。县水防办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度全县河流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庆城水防办发〔2018〕4号),设置了马莲河流域马岭镇出境、翟家河乡出境、蔡家庙乡出境、卅铺镇出境、玄马镇出境和黑河流域太白梁乡出境等6个地表水县控断面,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季度监测1次,2020年增加为每月监测1次,2018至2020年各断面水质综合评价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6、地表水水质稳定达标。2018年、2019年马莲河庆城店子坪断面水质综合评价为Ⅳ类,达到目标要求,2020年综合评价为Ⅲ类,优于目标要求;2019年增设的马莲河支流太乐沟断面、黑河王寨断面水质综合评价均为Ⅲ类,达到目标要求。2018至2020年,3个市考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截至目前,督察反馈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具备销号条件,现申请销号。
庆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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