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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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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3项问题整改销号的报告

来源:庆城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10-28 11:45:40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整改办: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庆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庆办字〔2017〕61号)和《庆城县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县委办发〔2018〕23号)文件要求,我局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形成清单,逐项销号。目前,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13项问题的整改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督查反馈问题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全省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一些城市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造成部分河流污染严重。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1.进一步推进城市雨污管网分流,提高污水管网收集率,解决城市防洪排涝问题。目前,县城区域已配套建成污水管网约41.24公里,其中2018至2020年度,已建成项目配套污水管网约21.71公里,管网覆盖率达到了96.12%。另外,由我局负责的县城防洪排涝管网改造项目配套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25.71公里,育才路配套污水管网2.96公里,水务局负责的环江庆城县县城段排污及供水管线改建工程配套污水管网10.76公里等项目的实施,县城污水管网覆盖情况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截止9月份,城区污水产生量(包括部分油田片区自供、其他水源产生污水)247.02万m³,污水收集量233.64万m³,污水处理量229.31万m³,污水处理率92.7%。其余管网改造项目根据城区规划逐步实施,不断完善。

2.持续加强水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和工业企业废水监管,规范工业企业排污行为。以环境保护法等国家相关法律为准绳,以高质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任务为目标,将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坚持目标管理,实行一级抓一级,级级负责制,确保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并加大点源排污整治力度,及时查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形成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同时,充分发挥污水厂站在线监测作用,严格落实水质分析研判制度,随时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及时采取技术措施,确保进入市政污水管道的污水符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污水站出水能稳定达标排放,并坚决杜绝城市生活污水未进入污水处理厂站处理直接排出,做到了污水应收尽收。

3.充分发挥污水站在线监测作用,确保污水站出水稳定达标。县污水厂现已将建成运行的乡镇污水站全部接收统一管理,并委托北京柏瑞康环境工程公司负责技术指导,确保运行规范,并在污水处理站安装进出口COD、氨氮、总磷、总氮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将监测数据和视频图像实时传输至县污水厂中控室,实现对乡镇各站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基本做到了污水应收尽收。根据庆阳市生态环境局5月至10月份取样各污水站COD、氨氮、总磷、总氮等主要指标,已全部达到国家城镇生活污水一级A排放标准,另外,城区防洪排涝管网改造项目和环江庆城县县城段排污及供水管线改建工程等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县城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污水运营项目月报显示,最高运行负荷率达到65.84%,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浓度350,实际进水浓度为600-700左右,实际进水浓度已超过设计浓度值。

截至目前,上述问题已得到了有效整改,达到了销号条件,现申请予以审核销号。  



庆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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