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黄河象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豆制品生产项目(拟作出审批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阳黄河象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豆制品生产项目(报告表) |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驿马工业集中区 | 庆阳黄河象食品有限公司 | 庆阳衡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驿马工业集中区。项目占地面积6666㎡,总投资2200万元,环保投资49.8万元,占总投资的2.26%。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项目建设年产3000吨豆制品加工生产线,主要包括新建豆制品加工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冷藏库房、豆渣房、办公区、污水处理设备和其他配套设施。 |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修废气。 选用环保材料装修,对施工人员采取佩戴防护口罩、手套等保护措施,减小有毒有害气体对人身的危害。 1.1.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电动工具的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严禁夜间施工。 1.1.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装修垃圾、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装修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2.2运营期 2.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和锅炉废气。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封闭地埋式设施,均有加盖措施,工作人员巡查维修,同时在周围充分绿化;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和脱硫设备处理后经 15 m高排气筒排放。 2.2.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豆渣、杂质、废弃包装袋和废油抹布。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拉运至驿马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豆渣集中存储,作为饲料出售,日产日清,避免长时间堆放;杂质作为生活垃圾清运,暂存处地面应硬化、防渗;废弃包装袋收集后出售;变压器和设备清洗时产生少量的含油抹布,先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储藏室,后交于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2.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和锅炉排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经玻璃钢结构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内污水站处理,锅炉排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用于道路洒水抑尘和绿化。 2.2.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固定设备安装减震基座,合理安排运行时间,禁止昼间12:00至14:00,夜间2:00至次日6:00时运行;原料运输过程中车辆在居民处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避免对附近居民产生影响。 |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319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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