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正公纪念馆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范文正公纪念馆建设项目(报告表) | 庆城县庆城镇南大街原庆城中学操场 | 庆城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深圳市联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庆城县庆城镇南大街原庆城中学操场。项目占地面积10754.3平方米,总投资4375.20万元,环保投资31.1万元,占总投资的0.71%。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共拟建设15幢单体建筑,分别为:牌坊门、大门、二门与书法廊、忠烈祠、范文正公纪念馆、管理用房、游客接待室、配殿两座、辅助用房两座、公共卫生间用房、2栋六角亭、门卫室,还配套有范仲淹室外铜铸像、景观假山、太湖石、化粪池、给水雨水污水强电弱电采暖等各类配套管线、挡墙、围墙、绿化景观植物等等相关配套设施。
|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建筑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作业机械排放的尾气。 (1)扬尘: 施工现场用密目安全网;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尽快清除;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同时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建筑材料覆盖篷布防尘、降尘等措施;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强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并及时回填。 (2)运输车辆、作业机械排放的尾气:采取限速、限载、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和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保证其良好运转状态等措施,降低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工程施工及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废水不外排。 (2)生活污水:施工人员洗漱废水用于场区洒水降尘,如厕依托附近公共厕所。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选择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经过城区区、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时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施工机械数量,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减震,禁止夜间施工。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1)弃土、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清运至附近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点,由环卫部门处置。 2.2运营期 2.2.1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及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通过生活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及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 生活污经环保公厕收集后排西侧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最终排庆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
公示期限:2020年11月6日—2020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319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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