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0090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9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庆城县自然资源局一楼调查检测确权股 电话:0934-322247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庆城县永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庆城镇新区开发区 | 共用宗地面积:106371.19㎡。 | 城镇住宅用地 |
庆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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