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智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小分子智能水凝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小分子智能水凝胶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智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5800万元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西川工业集中区
主要建设内容:主要新建生产车间2400m2、库房1600m2,改造维修2栋科研综合办公楼1800m2,配套用房400m2,停车场600m2;新建自动化生产线2条,同时建设厂区生产生活配套的绿化、道路、天然气锅炉等附属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锅炉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生产车间工艺废气来源于三个生产工段,污染源为反应釜、乳化釜、静置釜以及真空机组,污染物为TVOC。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设备冲洗废水、生活废水、吸收装置废水、初期雨水排水、锅炉排水等。
(3)噪声
本项目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主要由设备机械振动和空气湍流引起。机械振动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泵类、氮气机组等机械动力设备。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包装材料、化验室废试剂、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项目生产车间工艺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过5%小分子智能水凝胶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后,经过1#排气筒排放;项目锅炉以天然气作为燃料,尾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洗漱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如厕废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生产工艺废水、设备冲洗废水、水吸收装置废水、锅炉排水、初期雨水(经过絮凝沉淀后)、循环冷却排污水作为工艺用水加入静置釜。项目废水厂区内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设备噪声源布置合理,经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
原料的废弃包装材料、化验室废试剂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收集并及时清运至垃圾收集站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
本工程符合国家相应的政策和当地规划要求,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庆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询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智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斌
电 话:18693420000
邮寄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西川工业集中区
邮 编:745100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编制单位:湖南崇创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双拥路9号长城万富汇大厦9038房
联系人:李佳
联系方式:09343287823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甘肃智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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