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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发布时间:2019-12-31 15:05:4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庆城县2014-20107年棚户区改造(四期)药王洞片区基础设施(道路及给排水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报告表)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庆城镇药王洞村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庆城县庆城镇药王洞村。项目占地面积206.0475亩,总投资8213.55万元,环保投资111.2万元,占总投资的1.35%。本项目为药王洞村易地搬迁居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管网工程、边坡支挡工程。

(1)管网工程

①给水管网:新建室外给水管道3875m及相关配套设施。

②污水管网:新建室外污水管道4727m、化粪池12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③雨水管网:新建雨水管道5199m及相关配套设施。

④采暖管网:新建室外采暖管道4380m及相关配套设施。

⑤电力线路:新建高压电缆560m、低压电缆23035m、弱电管线22900m,新增太阳能路灯213盏。

(2)边坡支挡工程

本工程计划在场区内新建肋柱式锚定板挡土墙共计3124.94m,框架预应力锚杆格构式挡土墙共计1253m。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

(1)施工现场应科学管理,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等,并在相应厂界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临时围挡等防尘措施;    (2)施工期土石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采取遮盖防尘措施。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废水。

(1)施工废水:施工场地设临时沉淀池,施工设备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2)施工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08:00时)施工,如确须夜间施工,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并且向附近居民提前公告;

(2)采用低噪声减振施工设备,降低施工噪声。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土石方。

(1)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庆城镇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所处置。

(2)生活垃圾:定点堆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庆城镇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3)土石方:剩余土方集中收集至临时堆土场,部分用于场地平整,其余可清运至庆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为覆土

2.2运营期

2.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化粪池产生的恶臭。

本项目化粪池采用地埋式结构,建设单位在其上部地表进行绿化种植,利用植物的净化作用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2.2.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化粪池产生的污泥。

  委托庆城县污水处理厂利用吸污车进行清掏(1年清掏1次),并拉运至污水厂污泥脱水车间进行干化处置。

2.2.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此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设化粪池12座。安置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前期由罐车拉运至庆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置;后期经市政管道排入规划污水处理站处置。

2.2.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后,埋地管道、化粪池、检查井以及护坡等设施自身不会产生噪声。

 

 

 

公示期限: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322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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