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城县符合晋升正科级以上职级条件人员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意见》(甘办发〔2015〕32号)和《庆阳市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办法》(庆办发〔2015〕58号)文件精神,按照职级晋升程序,由各单位上报,经过纪检、组织、编制、人事部门审核,安世兴等8名同志符合晋升正科级以上职级条件。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经四届县委2018年第17次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审议通过的8人在全县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有影响晋升职级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职级晋升的问题,公示期满后将按规定兑现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
附:庆城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副科级以上晋升职级审核表.xls
举报电话:县纪委 0934-3222644
组织部 0934-3222640
编 办 0934-3221739
人社局 0934-3222536
中共庆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庆城县委组织部
庆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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