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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财政局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查前公示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26 09:50: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甘财监〔2018〕24号)、《庆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庆市财监〔2018〕9号)文件精神,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第32号令)等规定,拟对庆城县扶贫办等8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目的
  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证财政资金尤其是财政扶贫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为目标,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检查,切实维护财经纪律。
  二、监督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一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选择“两不愁三保障”的相关行业开展检查。二是围绕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选择治理环境污染、节能环保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行业开展检查。三是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选择房地产、交通等行业开展检查。四是选择大型代理记账机构,重点检查其执业质量、设立条件等情况。五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关系国计民生的其他重点行业开展检查。
  (二)从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提高管理能力入手开展检查,将会计监督检查与部门预决算检查相结合,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检查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将“小金库”防治与会计监督检查内容统筹兼顾、同步开展。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挪用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三、检查时限及检查对象
  本次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自公示之日起,至2018年10月20日结束。进驻单位开展重点检查时间为8月20日至9月30日,拟定检查对象名单如下:
  1. 庆城县扶贫办
  2.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3. 庆城县交通运输局
  4. 庆城县房地产管理局
  5. 庆城县白马铺镇人民政府
  6. 庆城县蔡家庙乡人民政府
  7. 庆城县精驿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8.庆城县污水处理厂
  四、监督检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淑芳     县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绶卿     县财监办副主任
  成  员:李怡欣     县财政局科员
      薛亚琴     县财监办科员
      李生臣     县财监办科员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以上检查对象涉及财政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并对财政监督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财政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  0934--3261115
  财政监督检查组廉政投诉电话:0934—3210190
  联系地址:庆城县北区庆阳路1号(县财政局三楼3008室)


                                庆城县财政局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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