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迎凤桥廊桥工程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城县迎凤桥廊桥工程建设项目(报告表) |
庆城县周祖陵景区西入口处 |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604号) |
项目总占地面积1467m2,总建筑面积 16561.52㎡,项目总投资3234.2万元,环保投资138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在旧桥两侧各建一幅人行桥梁,新旧桥之间距离2m。桥梁主体结构均采用4×37.35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简支箱梁桥,下部结构为实体式墩、柱式和肋板式台,均为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全长161.38m,桥面宽度净5+2×0.25m。 |
5.1施工期 5.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 (1)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运输或搬运砂石料及建筑材料时车辆应减速行驶以便减少扬尘; (2)施工现场的渣土要及时清运,并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防止洒落; (3)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料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堆放超过48小时的要加盖防尘网并定期洒水。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回收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的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时)施工,如果确须夜间施工,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且向附近居民提前公告。 (2)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施工噪声; (3)禁止“两考”期间施工; 5.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路面破拆产生的废弃沥青渣块等建筑垃圾;管沟回填后剩余的剩余土方;管道更换产生的废钢管、废保温层。 (1)废弃沥青渣块等拉运至周边村镇进行再利用,不得随意倾倒; (2)剩余土方量送至政府指定的土方堆放点统一堆存,综合利用于县城其他工程借方,施工方不得私自随意倾倒; (3)性能较好的废钢管综合利用,不能回用的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废保温材料送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5.2运营期 运营过程中没有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产生,对环境影响较小。 |
公示期限:2017年3月2日—2017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