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永兴养猪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永兴养猪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登记表) |
庆城县土桥乡南庄塬村羊场自然村 |
庆城县永兴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811号) |
项目占地面积8533m2,总建筑面积1981.5m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1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4栋猪舍,1间消毒间、1间化验室、1间宿舍,1间饲料库房。 |
5.1施工期 本项目已建成,属于补做环评,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通过采取一定措施,在施工期有效控制了污染物的排放,在施工期没有发生居民投诉事件,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本次公示不作分析。 5.2运营期 5.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猪舍恶臭。 (1) 及时清理猪舍、强化猪舍消毒措施、提高饲料利用率、加强绿化、在重点的恶臭产生源处如污水收集输送系统、管道、各污水池采取加盖的措施,控制恶臭气体逸散污染。 5.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 (1)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处理; (2) 养殖废水经覆盖渠排入沼气池进行发酵处理后当液体肥料作为周围果园的肥料; 5.2.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生猪粪便、病死猪尸体及医疗废物。 (1) 猪舍粪便要定时干清理,集中存放于粪便贮放间,粪便贮放间要有避雨屋顶和防水围墙,地面进行硬化防渗漏处理,粪堆要覆盖塑料膜,防止日晒雨淋、散发臭气。 (2)清理出来的粪便要及时处理,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农户作肥料,堆场应设防渗漏层,设有顶盖,避免雨水淋滤造成二次污染。 (2)按要求建设一个卫生填埋井,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畜禽尸体后,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待井填满后,用粘土填埋压实并封口。 (3)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定期清运安全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公示期限: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2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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