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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吨苹果贮藏气调库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7-12 09:09:4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0000吨苹果贮藏气调库项目(报告表

庆城县赤城乡黄塚村

庆城县黄塚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811号)

项目占地面积9333m2,总建筑面积2000 m2,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7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苹果贮藏保鲜恒温库5600 m2,共分14个单元,每个单元规模分别为40m×10m,新建恒温保鲜库苹果贮藏量为10000吨,配套完成相关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

 

5.1施工期

5.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扬尘。

(1) 项目场地开阔,在建设过程中应设置围挡,避免大风天气施工作业;

(2) 合理安排施工时段,进出场物料运输车辆应选取合理行驶路线,并采取遮盖措施,施工场地内应洒水抑尘。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废水和生活污水。

(1)施工机械废水:经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作为施工用水或场地洒水降尘使用,严禁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直接用于场地洒水和道路洒水,不外排。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的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1)午休及夜间禁止施工,将强噪声施工设备设置在远离村民的北侧。

(2)尽量做好施工机械的润滑,选取状况良好的设备以达到降噪的目的。

5.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1)生活垃圾按赤城乡人民政府要求,送往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2) 建筑垃圾经过分拣回收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5.2运营期

5.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来自于制冷剂挥发和汽车尾气。

    (1)运营期间尽量采用新型环保制冷剂R410a来替代R22

(2)完成厂区绿化,有效防止尾气扩散。

5.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1) 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导排渠排入厂外雨水渠,最终排入山沟;

(2) 洗漱废水排入收集池,用于场区泼洒抑尘或绿化。

5.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来自于冷凝机组、风机、水泵等机械所产生的噪声和交通噪声。

1)冷凝机选用低噪声型号,风机、风泵外安装隔音罩;

2)禁止车辆鸣笛,在停车场附近东面和北面设置绿化隔离带。

5.2.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生产废物和生活垃圾。

(1)在厂区内修建封闭式收集点,果箱回收循环利用,不合格果由厂家低价售出,腐烂果用于周边农田堆肥,实现废物再利用;

(2)废纸废包装和生活垃圾一起收集至厂区垃圾收集点,运至最近的垃圾暂存点,最后运至赤城乡人民政府指定的垃圾填埋场。

 

公示期限2016711日—2016715(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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