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驿马工业集中区土地平整工程(上关南庄)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城驿马工业集中区土地平整工程(上关南庄)项目(报告表) |
庆城县驿马工业集中区纬七路以北、经二南路以东、纬六路以南 |
庆城驿马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办公室 |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721号) |
项目总投资171.22万元,占地面积96740 m2。本项目工程主要为:平整土地96740m2,挖土方137537.10m3,回填土方137537.10m3,项目土石方平衡。 |
5.1施工期 5.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 (1)施工现场管理应严格按照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要求实施,减少废气和扬尘的影响。 (2)运输车辆必须密闭运输,沿途不得丢弃、遗撒、滴漏。 (3)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和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与保养,及时清洗。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存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抑尘用水尽量泼洒均匀,防止形成地表漫流。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时)施工,如果确须夜间施工,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且向附近居民提前公告。 (2)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施工噪声; (3)禁止“两考”期间施工;施工运输路线选址尽量远离居民点,在居民区附近限速。 5.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固体废物污染源主要包括土方施工开挖出来的土石方,清理地表得出废弃的杂草等。 (1)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将可再利用的分拣外卖,剩余的统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 5.2运营期 本项目属非污染生态影响项目,场地完工后本身几乎不产生污染物,故不作营运期分析。 |
公示期限: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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