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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5-25 14:47: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庆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庆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位于庆城县长庆路北侧,项目新建集实验用房、业务用房、保障用房、行政用房为一体的四层框架结构综合业务楼一幢,总建筑面积为3238.94m2,总占地面为4070m2,总投资为98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以及固体废弃物等。
  项目运营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污染。废气主要有实验室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以及污水站恶臭气体;废水包括医疗废水、实验室废水以及办公生活污水;固废为医疗垃圾、实验室危废、生活垃圾及污水站污泥;噪声主要为备用柴油发电机、污水处理站水泵和风机等设备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施工扬尘采取场地硬化、洒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等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庆城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建筑垃圾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实验室内所有涉及病原微生物、可能产生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的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离心机、摇床等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气溶胶的仪器均放置在负压罩中操作。生物安全柜、负压罩均安装有高效空气过滤器,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经高效过滤后外排;理化实验室产生的无机和有机气体经集中收集由专用通风柜处理后至实验室所在建筑楼顶高空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产生强烈恶臭为封闭的构筑物,且污水经过消毒后,恶臭气体受到抑制,污泥经浓缩、脱水后需经过无害化处理并及时外运;污水处理设施设绿化防护带和隔离带,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疾控中心备用发电机使用含硫率不大于0.2%的轻质柴油作为燃料,柴油年消耗量很小,燃油尾气中SO2产生量很少;经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物实验室废水、理化实验室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污水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处置措施:固废包括门诊医疗废物、实验室固废、办公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等。医疗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庆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处置;理化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液、废化学药剂分类收集于特定的密闭容器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加入石灰、漂白粉或其它消毒剂进行灭菌消毒处理后送往庆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庆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由备用柴油发电机、污水处理站水泵和风机等产生。项目水泵、柴油发电机均设置于单独设备间内,并对设备间采取隔声、吸声措施,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水泵于管道连接时采用柔性方式;风机安装隔声挡板、双层隔声箱,并在风机出风口安装消声器,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各项指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污染防治对策: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5、公众参与结论:对本项目普遍持支持态度,同时提出希望在运营过程中加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治理
  6、总体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庆城县城区控制性规划,选址合理。只要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工程影响以及对该项目建设关心的人群
  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了解拟建项目?
  2、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
  3、项目建成后对您的生活质量有何影响?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您认为该项目的选址合理吗?
  6、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7、您对该项目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庆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通讯地址:庆城县卫生局
  联系人:刘小虎
  联系电话:18794932120
  电子信箱:1196466085@qq.com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01号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开发区金明东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厦14层
  联系电话:0371—22619699    13830483009
  联 系 人:毛女士   曹先生
  传    真:0378-3862712
  电子信箱:ythb_eia@163.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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