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环江县城段护岸工程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城县环江县城段护岸工程建设项目(报告表) |
环江县城段(上起五里坡大桥,下至环江、柔远河交汇口) |
庆城县水务局 |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国环评证甲字第3608号) |
项目永久占地76.485㎡,临时占地面积128.6㎡,项目总投资14912.84万元,环保投资263.11万元。 |
5.1施工期 5.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产生的机械尾气。 (1)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墙、防风抑尘网进行遮挡,并进行洒水抑尘。 (2)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封闭措施。 (3)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对于临时堆场,采取覆盖防尘布,且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或者洒水抑尘。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 (1)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建筑材料清洗及道路降尘、车辆和设备冲洗等。 (2)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作业面、道路的降尘。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的噪声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2)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5.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弃土弃渣和生活垃圾。 (1)弃土弃渣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及时清运至庆城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点排放。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庆城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5.1.5生态保护措施 (1)科学安排施工进程,施工取土时采取边开挖、边平整,并对开挖边坡及时稳定和进行绿化。 (2)合理设置土方填挖施工现场临时排水系统,及时疏导雨水,避开雨季和汛期。 5.1.6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对施工营地主要采取绿化、土地平整等措施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场地平整,以恢复地表植被; (2)对于弃料场,主要采取临时围挡和临时遮盖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覆土绿化。 5.2运营期 本项目属于非污染生态类项目。项目运行期间对周围区域环境的影响主要产生在水文情势和生态方面,并以有利影响为主。 |
公示期限:2016年5月17日—2016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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