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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庆城县供电公司物资材料库房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5-17 14:08: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网庆城县供电公司物资材料库房项目(报告表)

庆城县新区

国网甘肃庆阳供电公司庆城县供电公司

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国环评证甲字第3608号)

目占地面积3335㎡,建筑面积1207.13,项目总投资350万元,环保投资12.4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新建两层办公楼及附属配套设施。

5.1施工期

5.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

 (1)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运输或搬运砂石料及建筑材料时应尽量减少扬尘,多余的料及时清运。

 (2)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封措施。

 (3)加强车辆保养和维护,减少停车怠速时间,以减少尾气排放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回收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的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时)施工,如果确须夜间施工,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且向附近居民提前公告。

 (2)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施工噪声;

 (3)禁止“两考”期间施工;

5.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拉运庆城县北五里坡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2)施工期产生涂油漆剩余物、涂料油漆桶等危险废物,由项目施工单位统一收集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2运营期

5.2.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和清洁废水。

 办公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降尘,不外排。

5.2.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旱厕粪便和废旧物资。

 (1)旱厕粪便有专人定期清运,附近村民用于堆肥。

 (2)废旧物资分类收集,定期由专人负责清运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公示期限2016517日—2016521(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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