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柔远河屈家湾-马莲河崭山湾大桥段护岸工程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城县柔远河屈家湾-马莲河崭山湾大桥段护岸工程建设项目(报告表) |
庆城县柔远河屈家湾-马莲河崭山湾大桥段河道 |
庆城县水务局 |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国环评证甲字第3608号) |
项目占地73487.03㎡,项目总投资10460.67万元,环保投资244.29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修柔远河护岸6231m;新修马莲河护岸1888m;新建涵管7处;新建岸顶防护墙4134m。 |
5.1施工期 5.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产生的机械尾气。 (1)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墙、防风抑尘网进行遮挡,并进行洒水抑尘。 (2)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封闭措施。 (3)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对于临时堆场,采取覆盖防尘布,且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或者洒水抑尘。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块砾石冲洗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以及生活废水。 (1)块砾石冲洗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浇筑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对生产废水分别进行沉淀处理后,分别回用于砾料清洗及道路降尘、重复利用于车辆清洗、浇筑养护设备冲洗等。 (2)生活污水:由施工营地的临时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庆城县污水处理厂。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的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时)施工,如果确须夜间施工,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且向附近居民提前公告。 (2)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5.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挖方产生的土砂石,后期回填于河道堤防工程。 5.1.5生态保护措施 (1)土方的挖填平衡,应采取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实等措施。 (2)开挖基坑应保持边坡稳定,以防滑坡; (3)减少疏松地面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雨季和汛期。 5.1.6水土保持措施 (1)新增临时拦挡和临时排水防护措施; (2)对施工营地主要采取绿化、土地平整等措施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场地平整,以恢复地表植被; (3)对于弃料场,主要采取临时围挡和临时遮盖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覆土绿化。 5.2运营期 该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等产生,对环境的影响可忽略。 |
公示期限:2016年4月26日—2016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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