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编委办2016年部门预算及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庆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庆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县委工作部门,也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列县委机构序列,正科级建制。现有职工 15人,其中正式在职职工15人(正科3人,副科3 人,科员及其他人员 8人),雇用 0 人,临时0人,退休0人,离休0人,遗属0人。
二、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构、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起草拟定县直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审核县直机关各部门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直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县直各部门及乡镇之间的职责划分。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协调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承担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管理工作。审核县直各部门、乡(镇)机关领导职数限额及与科级以下人员的结构比例;审核县直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审核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审核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及财政经费开支公司的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
4、审核县直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县直机关各部门内设机构;审核县直机关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审核调整县、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额。
5、审核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总额;审核县政府及县直机关派驻外地办事处的机构编制;审核财政经费开支的县直公司的机构编制。
6、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和调整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和调整县直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经费供给渠道;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协调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审核股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
7、监督检查县直各部门、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编委会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承担有关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和纪律的查处工作。
8、承担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承担全县机构编制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依据核定编制数,参与实施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9、联系、协调双重领导而以垂直管理为主机构的有关机构编制问题。
10、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市编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收支概况及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 622402元,均为财政性拨款,相应安排支出622402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432024元,公用经费支出87378元(其中办公费4400,印刷费880,水电费4514,邮电费3520,物业管理费8000,交通费32880,差旅费14960,维护费1100,会议费12000,培训费2200,招待费1713),业务费3000元,事业单位登记及机构改革工作经费支出100000元。
附件:编办2016年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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