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庆城县民政局隶属于庆城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科级建制,现有职工34人,其中正式在职职工34人(正科9人,副科5人,科员及其他人员20人),退休3人,遗属2人。
二、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规划和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社团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四)牵头拟定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生活救助工作。
(五)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
(六)负责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老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七)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八)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工作。
(十)负责优抚对象的接待、抚恤和补助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和有关人员伤残等级评定审核工作。负责全县烈士纪念建筑物维修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双拥工作。
(十一)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残疾士兵的接受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部门预算收支概况及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6171226.29元,相应安排支出16171226.29元,人员工资2081678元,公用经费支出294223.49元(职工福利2160元,交通费支出99990元,取暖费支出48950元),项目支出772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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