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庆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隶属于庆城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建制,现有职工19人(正科3人,副科3人,科员及其他人员13人),退休4人,遗属3人。
二、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1、负责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负责依法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查、专项抽查、检验抽样及事后处理工作;承办无证生产的查处。
3、负责组织开展质量振新工作;承担辖区内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产品质量事故、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工作。
4、承担国家、地方和国际先进标准的宣传、推广和采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方标准的制定、上报;承担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和标准执行的监督工作。
5、负责组织建立县级计量标准,组织辖区内量值传递,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承担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6、负责依法对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及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和游乐设施、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实施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
7、负责对安全认证的产品实施强制监督管理;承办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承担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和防伪工作。
8、负责管理和指导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承担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培训等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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