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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预算及编制说明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4-07 10:53: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庆城县红十字会隶属于庆城县政府,事业建制,现有职工7人,其中正式在职职工6人(正科 1人,副科 2人,科员及其他人员3人),雇用 0人,临时0人,退休1人,离休0人,遗属0人。
  二、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庆城县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各级及行业红十字会开展活动,推动全县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红十字(会)冠名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二)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三)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四)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红十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推动遗体(器官)自愿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护工作;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五)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六)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内外红十字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
  (八)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十)兴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收支概况及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 341238.23元,均为财政性拨款,相应安排支出341238.23 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 218417元,退休费支出59694元,公用经费支出 43127.23元(职工福利240元,小车费支出 17520元,取暖费支出 0元,残疾人保障金 0元),红十字会工作经费支出20000元。

  附件庆城县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预算.xls

     庆城县红十字会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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