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物价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庆城县物价局隶属于庆城县人民政府,归口于县发改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职工19人,其中正式在职职工14人(正科3人,副科3人,科员及其他人员8人),退休4人,遗属1人。
二、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计划和改革方案,并拟定相应的措施。
2、研究制定全县价格管理的规定,编制价格中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制定全县价格总水平年度控制目标和调控措施。
3、根据中央、省政府制定、颁布的商品价格和收费管理目录,以及地区的要求,负责管理全县由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并贯彻上级规定的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对重要商品和收费进行监审。
4、负责对放开价格的商品和收费进行规范和引导。在必要时,对其中某些商品价格实行监控和限制措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考核企业物价工作人员,指导、监督市场交易的价格活动。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检查、审查、纠正、处罚价格和收费方面违法行为或违法案件,仲裁重大价格纠纷,建立健全价格监督检查网络。
6、执行物价形势分析报告制度,掌握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建立价格统计制度,健全市场价格监测网络。
7、负责价格信息和价格事务工作,价格研究和工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物价人员培训工作。
8、主管或参与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作好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工作。
9、负责价格综合平衡工作。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的价格工作,处理价格争议,衔接毗邻县市的价格,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协调工作。
10、承办县政府和省地物价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部门预算收入概况及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397092.11元,均为财政性拨款,相应安排支出1397092.11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810304.80元,公用经费支出62587.31元,职工福利840元,小车费支出23360元。价格调节基金支出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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