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祖陵景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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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周祖陵景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登记表) |
庆城县庆城镇药王洞村 |
庆阳农耕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局 |
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
该项目位于庆城县庆城镇药王洞村。项目总占地面积3875㎡,建筑面积280㎡.项目总投资214.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 |
5.1施工期 5.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 (1)扬尘的防治措施:对作业面、主要运输道路上及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2)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并限制车速。 (3)项目施工时应该使用商品混凝土。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工程用水主要为危墙的维修、地面塌陷处的修复和种植被用水。故不产生废水排放。 (2)施工人员均为周祖陵景区附近村民,故不产生生活废水。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2)降低施工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 5.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制定位置进行处置。 (2)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拉运庆城县北五里坡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5.2运营期 5.2.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游客使用卫生间产生的污水。 (1)项目产生污水进入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外排庆城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5.2.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运至北五里坡垃圾填埋场处置。 5.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游客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示期限:2016年3月29日—2016年3月31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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