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新区棚户区集中供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就关于“庆城县新区棚户区集中供热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示下列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庆城县新区棚户区集中供热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1990.26万元,热源厂内建设29MW和58MW燃煤热水锅炉各1台,敷设一次水管线3.285km,设置热力站11座。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满足庆城县新区内建筑物冬季采暖需要,供热范围为东至规划一路,西北至北环路,南至环城西路。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庆城县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程股长
联系电话:1829887555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联系人 : 张 工
联系电话:15955796611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⑵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⑶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⑷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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