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吨果蔬气调库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2万吨果蔬气调库建设项目 |
庆城县驿马工业集中区 |
庆城方裕果蔬储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811号) |
该项目位于庆城县驿马工业集中区。项目总占地面积24800㎡,建筑面积14622㎡.项目总投资499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万元,占总投资的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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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施工期 5.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地基开挖,建筑运输及道路扬尘。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全部用于泼洒路面抑尘或自然蒸发消耗。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时)施工,如果确须夜间施工,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且向附近居民提前公告。 (2)降低施工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减震设备。 5.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地基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产生的弃土石方全部用于厂区地势低洼处填平和场地平整。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驿马乡政府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理。 5.2运营期 5.2.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 5.2.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拉运驿马乡政府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理。 (2)腐烂果品经高温发酵、腐熟后作为有机肥料还田利用。 5.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自冷冻机组噪声和冷却风机噪声、泵房噪声。厂区安装双层窗户和玻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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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2016年2月24日—2016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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