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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镇药王洞康养院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2-16 15:31:5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庆城镇药王洞康养院项目(报告表)

庆城县庆城镇药王洞村

庆城春晖康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04号) 

用地面积600950.70㎡,总建筑面积236579.22㎡,工程建设包括:疗养区、文化休闲区、中草药种植基地、娱乐区。项目有给排水、供电、供热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09497.58万元,环保投资161.9万元。

 

5.1施工期

5.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

1)扬尘的防治措施:

对作业面、临时运输道路上及时洒水,运输车辆在出入施工场地时,应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防止道路扬尘。

2)对运输物料的车辆应谨防装载过满,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不低于2.5m的围墙,减少施工扬尘扩散。

3)项目施工时应该使用商品混凝土。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1)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后用于建筑场地降尘用水。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施工。

(2)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3)设立禁止汽车鸣笛标志,控制汽车鸣笛。

5.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生活垃圾运送县北五里坡垃圾填埋场。

(2)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城建部门制定垃圾填埋场处置。

5.2运营期

5.2.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养老院居住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庆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5.2.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由环卫人员负责清理收集后清运至庆城县垃圾填埋场处置。

5.2.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安装隔音门窗,对进入养老院车辆设禁止鸣笛标志。

公示期限:20151216日—20151222(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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