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镇药王洞新农村建设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城镇药王洞新农村建设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报告表) |
庆城县庆城镇药王洞村 |
庆城春晖康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04号) |
项目用地面积403747.91㎡,总建筑面积214518.32㎡,项目拟建设安置区、安置服务设施、幼儿园、百姓大舞台、民俗文化园、岐伯庙,均为多层建筑,以1~2层为主,部分3层;商业区为高层建筑,地下1层,地上11层,3层裙房。 项目有给排水、供电、供热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75094.67万元,环保投资19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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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施工期 5.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 (1)扬尘的防治措施: 对作业面、临时运输道路上及时洒水,运输车辆在出入施工场地时,应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防止道路扬尘。 (2)对运输物料的车辆应谨防装载过满,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不低于2.5m的围墙,减少施工扬尘扩散。 (3)项目施工时应该使用商品混凝土。 (4)装卸产生扬尘的物质、清理楼层及平整场地等活动时,应当采取湿式作业等有效防尘措施。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1)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后用于建筑场地降尘用水。 (2)施工场地设临时旱厕,定期筹集资金,由周边居民清掏,用于周边农田堆肥。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严禁晚间22:00~次日6:00时段施工,尽量避免在昼间12:00~14:00点之间进行高噪作业,禁止在学校考试期间施工。 (2)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3)设立禁止汽车鸣笛标志,控制汽车鸣笛。 (4)学生放学时间段,禁止运输车辆运输物料。 5.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垃圾应运送到建筑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拉运庆城县北五里坡垃圾填埋场处置。 5.2运营期 5.2.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居住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庆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雨水设置雨水收集池,收集的雨水可回收利用于绿化用水。 5.2.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由环卫人员负责清理收集后清运至庆城县垃圾填埋场处置。 5.2.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安装双层中空隔音玻璃,外墙建筑材料使用隔音效果较好的材料。 (2)项目道路交通均设置限速、禁鸣标志,道路两旁设置绿化带。 |
公示期限:2015日12月16日—2015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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