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马镇温馨苑住宅小区三期(拟作出审批的项目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驿马镇温馨苑住宅小区三期 |
庆城县驿马镇政府西侧300米处 |
庆城县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庆阳市环保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3715号 |
该建设项目位于庆阳市庆城县驿马镇政府向西200米,三期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39019.50m2(58.5亩),其中净用地面积36680.18 m2(55.02亩),代征道路面积1106.67m2(1.66亩),总建筑面积72032.21m2。项目计划新建8栋多层高层建筑、1栋联体商业楼,并配建幼儿园及活动室会所,主要设计有住宅、商业用房、地下储藏室以及公共配套设施。
|
一、施工期: 1、扬尘:采取定期洒水等措施,确保符合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 2、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等措施降低排放; 3、固废:建筑废渣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镇政府指定建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驿马镇垃圾填埋场处理; 4、废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预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 二、运营期: 1、废水:主要是居民生活污水和餐饮污水,餐饮污水经隔油池油水分离后和其他污水集中收集排入化粪池处理,近期送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集中收集进入驿马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锅炉除尘废水集中收集,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车辆尾气,加强停车场管理,落实绿化措施;锅炉废气,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除尘、脱硫设备,达标排放; 3、噪声:车辆噪声,加强车辆管理,落实禁鸣措施;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间采用隔声材料,降低噪声排放强度; 4、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送驿马镇垃圾填埋场处理;锅炉废渣,集中收集,对外销售。 |
公示期限:2015年3月13日—2015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