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马镇综合集贸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驿马镇综合集贸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
庆城县驿马镇上官村 |
甘肃腾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811号 |
本项目位于庆城县驿马镇上官村,项目总占地面积75577.77㎡,建筑面积为103121m2,建设投资2.6亿。。 |
5.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本次为补做环评。 5.2运营期 5.2.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近期产生废水集中收集,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经处理后通过驿马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排放;远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排入驿马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5.2.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驿马镇环卫部门处理。 5.2.4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锅炉烟气经麻石水膜湿法除尘+碱液喷淋脱硫+低氮燃烧后经40米烟囱达标排放。 |
公示期限:2015年1月26日—2015年2月7日(10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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