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庆纪发〔2014〕112号
中共庆城县纪委 庆城县监察局
关于严格执行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庆各单位:
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二十二条实施细则和县委十四条规定等纪律作风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坚决抵制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坚决整治 “四风”问题,防止不正之风反弹,现就严格执行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规定要求,做到“八个严禁”。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一是严禁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年货节礼、烟花爆竹及以各种形式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二是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借节日喜庆之机敛财。三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四是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和违反规定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各乡镇、各单位在“双节”期间,除值班车之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入库封存,值班车辆要建立使用日志。五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六是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达标、表彰以及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和节日庆典活动。七是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八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自觉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肃责任追究。各乡镇、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带头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既要严于律己。要进一步加强对本乡镇、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充分运用主动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纪委对顶风违纪的,一经调查核实,将严肃处理,并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增强执纪问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情况。督查上报实行周报告制度,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本乡镇、本单位发生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要求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违纪线索,要做到“随发生、随处理、随上报”。积极畅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县纪委开通监督举报电话(0934-3222644、3210197),各乡镇、各单位也要公开和畅通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着力构建廉洁、和谐的“双节”良好氛围。
中共庆城县纪委
庆城县监察局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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