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创意文化产品设计大赛公告
一、大赛目的
充分调动全县社会各界设计、研发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创意文化产品质量,推进全县创意文化产品市场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
二、大赛主题
把文化做成产品,把产品做成文化。
三、作品内容
突出庆城地域文化特征、民俗文化内涵、传统文化工艺。
四、主办单位
庆城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五、时间安排
送交作品:2014年7月25日—2014年7月30日
评选作品:2014年8月01日--2014年8月05日
六、参赛资格
社会各界美术工作人员及创意设计爱好者。
七、 参赛作品
实物或设计图稿,包括香包类、刺绣类、剪纸类、皮影类、编织类、印染类、其他类。
八、 评选标准
1、功能创意(25%):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有生活情趣,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富有艺术品位,形式独特、制作精湛、用材环保合理,具有一定的收藏、馈赠价值。
2、造型创意(25%):具有鲜明的庆城民俗、历史人文内涵、底蕴和地方特色,创意新颖、独特,融时尚、情感、消费于一体。传统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
3、生产可行性(25%):具备批量生产的可实施性,有延展开发的市场空间,能适用现有加工手段。
4、经济效益(25%):手工艺品价位在1-300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适合一般人群的购买力水平,经济效益好。
九、评选办法和奖项设置
1、评选办法: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庆城县文化广播影视局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专业人士及有关政府部门领导等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参赛作品评选标准及评分细则表》的评选标准和程序打分。
2、奖项设置: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取前6名,设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3000元/个;三等奖3个,奖金1000元/个,入围奖若干名,奖金300元。
十、大赛特别提示
1、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或创新设计的作品;
2、不得仿冒国内外已上市产品;
3、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以及因仿冒或侵权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完全承担。
4、举办单位拥有出版权和展示权,知识产权由作者授权使用,违者必究。
地 址:庆城县文化广播影视局文化产业股
联系人:王月萌
邮 编:745100
联系电话:18993417992
庆城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2014年6月20日
充分调动全县社会各界设计、研发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创意文化产品质量,推进全县创意文化产品市场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
二、大赛主题
把文化做成产品,把产品做成文化。
三、作品内容
突出庆城地域文化特征、民俗文化内涵、传统文化工艺。
四、主办单位
庆城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五、时间安排
送交作品:2014年7月25日—2014年7月30日
评选作品:2014年8月01日--2014年8月05日
六、参赛资格
社会各界美术工作人员及创意设计爱好者。
七、 参赛作品
实物或设计图稿,包括香包类、刺绣类、剪纸类、皮影类、编织类、印染类、其他类。
八、 评选标准
1、功能创意(25%):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有生活情趣,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富有艺术品位,形式独特、制作精湛、用材环保合理,具有一定的收藏、馈赠价值。
2、造型创意(25%):具有鲜明的庆城民俗、历史人文内涵、底蕴和地方特色,创意新颖、独特,融时尚、情感、消费于一体。传统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
3、生产可行性(25%):具备批量生产的可实施性,有延展开发的市场空间,能适用现有加工手段。
4、经济效益(25%):手工艺品价位在1-300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适合一般人群的购买力水平,经济效益好。
九、评选办法和奖项设置
1、评选办法: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庆城县文化广播影视局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专业人士及有关政府部门领导等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参赛作品评选标准及评分细则表》的评选标准和程序打分。
2、奖项设置: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取前6名,设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3000元/个;三等奖3个,奖金1000元/个,入围奖若干名,奖金300元。
十、大赛特别提示
1、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或创新设计的作品;
2、不得仿冒国内外已上市产品;
3、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以及因仿冒或侵权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完全承担。
4、举办单位拥有出版权和展示权,知识产权由作者授权使用,违者必究。
地 址:庆城县文化广播影视局文化产业股
联系人:王月萌
邮 编:745100
联系电话:18993417992
庆城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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