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庆城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公告
一、大赛目的
以创意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挖掘文化内涵,注重包装营销,调动社会各界设计、研发、制造、经营旅游纪念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全县旅游纪念品市场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
二、大赛主题
丰富庆城旅游购物项目,打造庆城旅游纪念精品
三、作品内容
突出周祖农耕和岐黄中医药两大文化品牌,重点反映庆城旅游整体形象、旅游资源特色以及庆城景点、民俗、风情、人文、历史、地貌、建筑、景观等方面内容。
四、主办单位
庆城县旅游局
五、时间安排
2014年6月10日—2014年6月20日,参赛者登录“庆城旅游门户网”,下载《庆城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参赛报名表》。在庆城旅游门户网或在庆城县旅游局办公室报名,发送、邮寄或报送参赛作品资料。
2014年6月21日—2014年6月30日,参赛者向庆城县旅游局办公室送交参赛作品。
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10日,庆城县旅游局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择日在《陇东报》、庆城旅游门户网上公布评选结果,举行颁奖仪式,核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并组织获奖者与有关旅游纪念品生产企业开展制作对接活动。
六、作品类别
1、旅游文化用品:主要以庆城旅游景区(点)名称、标识、景观为表现内容,并能够形成批量生产、有市场销售前景的旅游纪念品。
2、工艺美术品:特色手工艺、传统工艺、美术技艺设计制作的礼品、工艺品及书画等。
3、特色工农业产品:能为旅游者广泛购买的特色工农业产品,产品可以是消费品、食品、老字号产品、特色农副产品。
4、民俗饰品:民俗用品、服装服饰等
七、参赛要求
(一)作品设计需包含从材料、外观、功能、结构、包装的一体设计,突出商品性,所设计产品便携、实用,应符合旅游商品的有关特性。
(二)参赛作品需提供作品全套规范设计图稿或实物、模拟产品参加评选。
(三)认真填写参赛申请表,包括设计思想、作品主题、作品特点、结构、工艺、使用材质、主要加工方式、价位、曾参加其它活动的情况等内容,字数以不超过300字为宜。
八、评选标准
(一)历史传承性:主题突出,具有鲜明的庆城旅游特色及民俗、历史人文内涵、底蕴和地方特色(如传统工艺、传统文化元素的体现、景区点和城市的特征与风貌)。
(二)时代创新性:创意新颖、独特,融时尚、情感、消费于一体。传统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
(三)市场开发性:具备批量生产的可实施性,并具有延展开发的市场空间,能适用现有加工手段。手工艺品价位适中,符合多数游客的购买力。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经济效益好。
(四)艺术鉴赏性:富有艺术品位,形式独特、制作精湛、用材环保合理,具有一定的收藏、馈赠价值。
(五)便携实用性: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有生活情趣,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
九、评选办法和奖项设置
(一)评选办法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庆城县旅游局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专业人士及有关政府部门领导等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参赛作品评选标准及评分细则表》的评选标准和程序打分。
(二)奖项设置
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取前6名,设一等奖1个,奖金2万元;二等奖2个,奖金1万元/个;三等奖3个,奖金0.5万元/个。
十、大赛特别提示
1、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或创新设计的作品;不得仿冒国内外已上市产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以及因仿冒或侵权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完全承担。
2、报名后,参赛作品视作同意参加大赛作品的展示会以及有关宣传推荐活动。
3、所有参赛作品(包括设计方案、文字材料、样品、实物产品等)一律不退,参赛单位或个人自留底样。
4、参赛作品的设计、模型、样品及作品制作等相关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5、报名参赛,即视为参赛者自愿遵守本次大赛活动的规定、规则。
6、大赛设在庆城县旅游局。
地 址: 庆城县统办大楼6楼旅游局办公室
联系人:马晓荣 邮 编 745100 联系电话:09343222784
庆城县旅游局
2014年6月8日
以创意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挖掘文化内涵,注重包装营销,调动社会各界设计、研发、制造、经营旅游纪念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全县旅游纪念品市场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
二、大赛主题
丰富庆城旅游购物项目,打造庆城旅游纪念精品
三、作品内容
突出周祖农耕和岐黄中医药两大文化品牌,重点反映庆城旅游整体形象、旅游资源特色以及庆城景点、民俗、风情、人文、历史、地貌、建筑、景观等方面内容。
四、主办单位
庆城县旅游局
五、时间安排
2014年6月10日—2014年6月20日,参赛者登录“庆城旅游门户网”,下载《庆城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参赛报名表》。在庆城旅游门户网或在庆城县旅游局办公室报名,发送、邮寄或报送参赛作品资料。
2014年6月21日—2014年6月30日,参赛者向庆城县旅游局办公室送交参赛作品。
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10日,庆城县旅游局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择日在《陇东报》、庆城旅游门户网上公布评选结果,举行颁奖仪式,核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并组织获奖者与有关旅游纪念品生产企业开展制作对接活动。
六、作品类别
1、旅游文化用品:主要以庆城旅游景区(点)名称、标识、景观为表现内容,并能够形成批量生产、有市场销售前景的旅游纪念品。
2、工艺美术品:特色手工艺、传统工艺、美术技艺设计制作的礼品、工艺品及书画等。
3、特色工农业产品:能为旅游者广泛购买的特色工农业产品,产品可以是消费品、食品、老字号产品、特色农副产品。
4、民俗饰品:民俗用品、服装服饰等
七、参赛要求
(一)作品设计需包含从材料、外观、功能、结构、包装的一体设计,突出商品性,所设计产品便携、实用,应符合旅游商品的有关特性。
(二)参赛作品需提供作品全套规范设计图稿或实物、模拟产品参加评选。
(三)认真填写参赛申请表,包括设计思想、作品主题、作品特点、结构、工艺、使用材质、主要加工方式、价位、曾参加其它活动的情况等内容,字数以不超过300字为宜。
八、评选标准
(一)历史传承性:主题突出,具有鲜明的庆城旅游特色及民俗、历史人文内涵、底蕴和地方特色(如传统工艺、传统文化元素的体现、景区点和城市的特征与风貌)。
(二)时代创新性:创意新颖、独特,融时尚、情感、消费于一体。传统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
(三)市场开发性:具备批量生产的可实施性,并具有延展开发的市场空间,能适用现有加工手段。手工艺品价位适中,符合多数游客的购买力。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经济效益好。
(四)艺术鉴赏性:富有艺术品位,形式独特、制作精湛、用材环保合理,具有一定的收藏、馈赠价值。
(五)便携实用性: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有生活情趣,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
九、评选办法和奖项设置
(一)评选办法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庆城县旅游局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专业人士及有关政府部门领导等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参赛作品评选标准及评分细则表》的评选标准和程序打分。
(二)奖项设置
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取前6名,设一等奖1个,奖金2万元;二等奖2个,奖金1万元/个;三等奖3个,奖金0.5万元/个。
十、大赛特别提示
1、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或创新设计的作品;不得仿冒国内外已上市产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以及因仿冒或侵权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完全承担。
2、报名后,参赛作品视作同意参加大赛作品的展示会以及有关宣传推荐活动。
3、所有参赛作品(包括设计方案、文字材料、样品、实物产品等)一律不退,参赛单位或个人自留底样。
4、参赛作品的设计、模型、样品及作品制作等相关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5、报名参赛,即视为参赛者自愿遵守本次大赛活动的规定、规则。
6、大赛设在庆城县旅游局。
地 址: 庆城县统办大楼6楼旅游局办公室
联系人:马晓荣 邮 编 745100 联系电话:09343222784
庆城县旅游局
201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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