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总工会关于开展2013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关注困难下岗职工,促进社会和谐,切实履行好工会职能,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下岗职工子女入学难的问题,帮助困难下岗职工子女圆大学梦,根据市总工会安排,县总工会决定2013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凡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的已入档的下岗职工(即在县总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立档案的困难下岗职工。尚未建档但符合条件的困难下岗职工,应按照困难下岗职工档案管理程序,先建档后救助),其子女参加2013年全国高考并被大学本科(二本及二本以上)录取的应届生。
二、救助标准
符合救助条件的,一次性给每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2000元。
三、救助名额
救助名额:24名。
四、救助程序
特困下岗职工向县总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总工会初审合格并派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后上报市总工会。经市总工会复审,符合条件的将在《陇东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总工会将予以救助。
五、申报资料
凡特困下岗职工申请救助的,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以备审查,复印件留存):
1、下岗职工书面申请;
2、学生身份证、准考证及大学录取通知书;
3、学生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下岗职工夫妻双方户口本;
5、下岗职工所在社区或乡镇计生证明;
6、下岗职工《工会会员证》或相关证明;
7、享受低保待遇的需提供《低保证》。
六、相关要求
1、申报时间自高考录取之日起,截止2013年8月16日,过期不再受理。
2、已得到社会其他组织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3、申请人所持证件以有效证件原件为准。
4、违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不予救助。
联系电话:3222191
庆城县总工会
2013年7月4日
一、救助对象
凡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的已入档的下岗职工(即在县总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立档案的困难下岗职工。尚未建档但符合条件的困难下岗职工,应按照困难下岗职工档案管理程序,先建档后救助),其子女参加2013年全国高考并被大学本科(二本及二本以上)录取的应届生。
二、救助标准
符合救助条件的,一次性给每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2000元。
三、救助名额
救助名额:24名。
四、救助程序
特困下岗职工向县总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总工会初审合格并派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后上报市总工会。经市总工会复审,符合条件的将在《陇东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总工会将予以救助。
五、申报资料
凡特困下岗职工申请救助的,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以备审查,复印件留存):
1、下岗职工书面申请;
2、学生身份证、准考证及大学录取通知书;
3、学生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下岗职工夫妻双方户口本;
5、下岗职工所在社区或乡镇计生证明;
6、下岗职工《工会会员证》或相关证明;
7、享受低保待遇的需提供《低保证》。
六、相关要求
1、申报时间自高考录取之日起,截止2013年8月16日,过期不再受理。
2、已得到社会其他组织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3、申请人所持证件以有效证件原件为准。
4、违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不予救助。
联系电话:3222191
庆城县总工会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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