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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县非公经济组织接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告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05-07 10:45: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拓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为全县非公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认定一批企业作为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单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有固定员工10—20人以上;
  2、能够接收毕业生5人以上,且3年以后留用率达到70%以上;
  3、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按月及时发放工资,社会声誉良好。
  二、申报程序
  凡申请接纳毕业生就业、见习的企业,填报申请表,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详细的单位情况介绍,明确所需的岗位名称、数量、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工作环境及工资待遇。
  三、相关政策
  凡到非公企业就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经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由财政部门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时限为3年。企业同时为毕业生发放工资,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用人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负担。
  请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非公经济组织)踊跃报名。
  报名地址:北区政府统办楼一楼人社局
  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5月23日
  联系电话:0934-3222557  13884179987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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